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并获取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本机关编制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金华市外办信息公开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组织机构、政策文件、人事信息、通知通告、政务公开、规划总结、预决算公开、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5个一级类别和相应的13个二级类别。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 信息名称(标题) | 内容概述 | 生成日期 |
1.索引号
索引号是一组20位代码,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索引号具体编制方法见《索引号编码说明》。
2.名称(标题)
名称(标题)是指信息的标题。
3、内容概述
内容概述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字数控制在150个汉字内。
4.生成日期
生成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职责范围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内容
1.机构设置;
2.工作动态;
3.通知公告;
4.人事信息;
5.政策文件及解读;
6.财政预决算;
7.规划计划;
8.建议提案;
9.调研文章;
10.其他年报;
11.权责清单.
具体信息可参见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三)公开形式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
实地公开由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处承办,具体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6楼609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时间会随季节变化有所调整);
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swb.jinhua.gov.cn/)。此外,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公开。咨询电话:0579-82469648。
(四)公开机构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处;
2.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6楼609室;
3.邮政编码:321017;
4.联系电话:0579-82469648;
5.传真:0579-82469603;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五)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处。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十三、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金华市政府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swb.jinhu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也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金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
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jinhua.gov.cn/col/col1229160366/index.html。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寄送单位: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寄送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6楼609室,邮政编码:321017,联系电话:0579-82469648,信函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室,当场提出申请。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办理,对于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需征询第三方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向金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金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电话: 0579-82496019
传真号码:0579-82469841
邮箱:sgkb@jinhua.gov.cn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大院
邮政编码:3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