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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 2022年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考录英语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23 15:21 来源: 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浏览次数:   

金华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

2022年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考录英语考试公告

 

各位考生:

金华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2022年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考录英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1年12月11日(周六)

09:00-11:00    笔试(含听力考试)

12:30开始     口试

二、地点:

地址:浙江商贸学校5号教学楼(金华市金瓯路189号)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在考试开始前1小时入场,上午8:45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笔试考场,下午12:30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口试候考室。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生入场时应主动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两证缺一不可。【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还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

3.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件、黑色水笔参加考试。严禁将各种电子设备、提包和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4.考试过程中,疫情防控按《2022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579-82469648)

 

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2022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公告

 

为确保2022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来浙返浙人员防疫政策

(一)对入境来浙返浙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

(二)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三)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来浙返浙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的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入浙时需核验2天(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对实施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要求其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以上健康管理措施时限仅适用于各阶段结束前核酸检测阴性的条件下。

二、考生防疫要求

(一)申领浙江“健康码”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和公开遴选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28天(20211113日及以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申领方式详见附件。

(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

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如实填报考前28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点考场防疫

1.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

2.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4.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20211210日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2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考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20211110日以前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

4)考生在考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5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28天内(20211113日及以后),有国(境)外旅居史的。

2)考前21天内(20211120日及以后),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考前14天内(20211127日及以后),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其他考生。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4)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5)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的考生(含浙江健康码临时由绿码变为红黄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临时由绿卡变为非绿卡的)。

6)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7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号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8)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6.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考场。请考生尽量选择车辆接送或公共交通出行,建议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建议考生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在组织报名资格复审、体测体检等工作时,将按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理解并予以配合。

4.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浙江省、笔试地点所在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将另行告知。

附件:关于浙江“健康码”以及疫情防控行程卡申领使用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1110



附件

 

关于浙江“健康码”以及疫情防控行程卡

申领使用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浙江“健康码”申领

浙江“健康码”可通过两种途径申领。一是登录浙里办”APP,进入首页健康码专区,在浙江健康码申领栏目下选择对应城市办理;二是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健康码,选择对应城市办理。其中:

1.已注册浙里办”APP或支付宝账号的用户,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并作出承诺后,即可领取浙江健康码。

2.持有外省(市)健康码,且未申领浙江健康码的用户,通过浙里办”APP首页-“健康码专区”-“跨省互认健康码申领,无需填写信息即可领取跨省互认健康码。

3.自境外入浙(返浙)人员,通过浙里办”APP首页-“健康码专区”-“国际健康码申领,输入手机号、验证码后即可领取国际健康码。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区号)12345

二、“健康码”转绿码

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及时到当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并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申报、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核验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浙江综合服务点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名单,可上百度搜索或到“健康浙江”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申领指南

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以下途径申领:考生微信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点击进入“防疫行程卡”,输入考生手机号、验证码、同意授权,然后点击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考生前14天内到访的国家(地区)与停留4小时以上的国内城市。

四、个人健康状况申报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申报本人考前28天健康状况(20211113日至1210日)。考生可在2021127日至1210日通过准考证打印入口登录进行考前28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准考证打印完成至考试当日期间的健康状况申报实行承诺制,考生提交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20211211日前登录系统进行个人健康状况信息更新申报。

五、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省人事考试院

0571-8839676488396765

杭州市

0571-86927893

宁波市

0574-87145993

温州市

0577-89090508

嘉兴市

0573-82214528

湖州市

0572-2057313

绍兴市

0575-81503309

金华市

0579-82462336

义乌市

0579-85435156

衢州市

0570-3074577

舟山市

0580-2281692

台州市

0576-88582115

丽水市

0578-218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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