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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8-05-10 16:20 来源: 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外事

  (1)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2)当好市委、市政府外事工作的助手和参谋。提出制订本地区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的建议;检查本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归口管理本地区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地区重大的涉外事务。

  (3)围绕本地区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4)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重要团组和政府领导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核)本地区团组、人员临时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批(核)和代办本地区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应邀来访我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对违反政策规定的事件进行查处或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5)负责组织接待来本地区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本地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6)了解和检查本地区所属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本地区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情况,每半年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外事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

  (7)负责外国驻华使(领)馆机构的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

  (8)管理本地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和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本地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9)管理来本地区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本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10)了解和掌握外国人在我市活动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措施;外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外事件。

  (11)负责对本地区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的对外政策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本地区外事工作经验。

  (12)配合和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及主管部门的文件和材料,向本地区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本地区重要涉外报道稿和有关其他文稿。

  (13)认真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2. 侨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侨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制订本市侨务工作的发展规划。

  (2)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的华侨、华人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指导县(市、区)侨务工作。

  (3)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通过侨务渠道开拓国际市场。

  (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在内地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5)开展华侨华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6)负责华侨回国安置工作,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回内地定居及其在内地眷属工作;经授权,负责处理本市与香港、澳门民间交往事务;确认华侨、归侨、侨眷的身份。

  (7)在中央对台工作方针的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8)开展对华侨华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联系华侨华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人学校。

  (9)负责华侨华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捐赠工作。

  (10)加强对市海外交流协会、市侨商会的管理,指导开展各项活动。

  (11)办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事项。

  3.港澳

  (1)研究港澳社会各方面情况。

  (2)、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官方联系。

  (3)负责接待港澳官方代表团的来访;联系我市领导赴港澳访问。

  (4)促进、协调我市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教、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5)负责我市因公赴港澳人员的审批、办证等事项。

  (6)参与对我市在港澳中资机构和劳务输出的管理。

  (7)宣传香港基本法及中央政府对港澳的方针政策。

  4.金华市因公出国(境)办证中心职能

  因公出国(境)办证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本级预算、金华市因公出国(境)办证中心预算。

  二、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单位资金、单位结余、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1315.3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0.75 万元,占92.81%;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79.72万元,占6.06%;上年结转14.76万元,占 1.12 %。

  (三)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 1315.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6.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6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3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64.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86.13万元,项目支出664.9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0.7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20.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6、商业服务等支出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20.7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 167.359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增长所致。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19 万元,占62.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9万元,占6.27%;住房保障支出46.31 万元,占3.79%。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项)安排760.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安排76.4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3) 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19.3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46.3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318万元,主要用于我办海外名校学子走进金华古村落专项日常经费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 8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17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上升59.09%。主要用于市领导因公出访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因2017年出访团当年未结清留到下一年报账,所以引起2018年预算上升;小部分上升是根据文件规定公务舱可以升级为商务舱,机票价格不稳定,随时提价,引起预算上升。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2万元,下降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接待外宾及海外侨领等招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因车改,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九)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 1家参公事业单位2018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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