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浩洋)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部分企业在货物及物流等方面遭受严重影响,可能导致一些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2月3日,记者从市贸促会了解到,受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该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什么是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这证明又有哪些作用?市贸促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贸促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
那么,企业又该如何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根据市贸促会在1月31日发布的《金华市贸促会关于申办与疫情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通知》,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办证大厅人员流动数量、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中国贸促会开发了线上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实现“不见面办公”帮助企业线上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同时,《通知》明确提醒,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企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企业如需咨询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相关事宜,可拨打市贸促会电话8246805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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